有用资料
以下资料只列出一般雇主经常会问的问题。如欲进一步了解有关雇佣权益的法例条文,请参考劳工处 (www.labour.gov.hk) 出版的《雇用外籍家庭佣工实用指南》或《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 外借家庭佣工有权享有什么假期?
- 我可否要求佣工在法定假日工作?
- 若佣工同意,我可否以额外补薪代替发放法定假日给他/她?
- 如果法定假日适逢佣工的休息日,我是否必须给予佣工另外补假?
- 我应该怎样编排佣工的休息日?
- 我可否要求佣工在休息日工作?
- 雇主须每年给予佣工多少天年假?
- 谁决定佣工放取年假的日期?
- 年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 除年假外,雇主是否须要给予佣工休假? 休假是有薪或是无薪的?
- 雇主可否强逼佣工放取无薪假期?
- 当雇佣合约期限届满或终止时,我应怎样给予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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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须为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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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雇用一名佣工计算, 雇主的家庭入息必须不少于每月港币 15,000元 或雇主须拥有款额相若的资产, 足以在整个合约期内雇用该名佣工。
家庭入息证明文件(以每雇用一名佣工计算):
- 最近3个月自动转账薪金户口证明,以证明雇主年薪超过港币$180,000以上或月薪港币$15,000以上或
- 最近3个月的粮单或
- 最近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超过港币$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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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工与雇主必须签订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指明的标准雇佣合约(ID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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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工只可以为签约雇主执行标准雇佣合约(ID 407)内《住宿及家务安排》附表所载的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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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须承诺给予佣工的薪金不少于法定最低工资(由2022年10月开始,最低工资为港币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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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在雇主住所提供合适和有合理私隐的住宿地方给予佣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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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在雇用期间为佣工提供免费膳食或支付膳食津贴。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后签订的标准雇佣合约,适用的膳食津贴为每月不少于港币1,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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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为佣工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另外,根据标准雇佣合约,你必须为佣工提供免费医疗。建议你为佣工投购综合保险以在有需要时应付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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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无不良记录。
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外借家庭佣工有权享有下列假期:
- 休息日;
- 法定假日;以及
- 有薪年假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的规定,如雇主与佣工签订再次聘用合约,佣工必须在新合约生效前,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于7天的休假,费用由雇主支付。
雇主与佣工经常就假期薪酬及雇主有否给予假期的问题发生争拗。雇主应妥为保存假期及工资记录,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可以。不过,你必须:
- 预先给予佣工不少于48小时的通知; 以及
- 在原定假日前或后的60天内安排另定假日给佣工。
不可以。雇主不得以款项代替发放法定假日给佣工。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
须要。如果法定假日适逢佣工的休息日,你须在休息日翌日补假给佣工,该翌日须并非法定假日。
你应在每7天期间给予佣工最少1天休息日。休息日是连续不少于24小时的期间,并可分为固定性和非固定性。若休息日为非固定性,你必须在每月开始之前,将休息日的日期通知佣工。
不可以。除非发生不能预见的紧急事故,雇主不得要求佣工在休息日工作。你若强逼佣工在休息日工作,即属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不过,若佣工同意,你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来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须安排在同一个月内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后的30天内。不过,佣工可自愿在休息日工作。
佣工为同一雇主每工作满12个月后,便有权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数会按佣工的受雇年资由7天递增至最多14天。详情如下:
服务年期 | 每年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数 |
---|---|
1 | 7 |
2 | 7 |
3 | 8 |
4 | 9 |
5 | 10 |
6 | 11 |
7 | 12 |
8 | 13 |
9 或以上 | 14 |
在受雇满12个月后,佣工须于随后的12个月内放取她有权享有的有薪年假。年假日期应由雇主与佣工经商议后指定。雇主须最少在假期开始的14日前以书通知佣工年假日期。
不是。如年假期内适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该日应视作年假。雇主须为佣工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若果雇主与佣工签订再次聘用合约,除佣工有权享有的年假外,雇主须另外给予佣工不少于7天的休假。至于休假是否有薪,则视乎双方就标准雇佣合约第13条款所签订的条件而定。
无薪假期的安排必须获得雇佣双方同意。雇主不得单方面强逼佣工放取无薪假期。
当雇佣合约终止时,你须向佣工支付工资,以代替她每工作满 12个月而享有,但又未曾放取的年假。此外,在任何12个月期间,如佣工已受雇满3个月但不足12个月,除因犯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外,佣工有权享有按比例计算的年假薪酬。
例如:佣工在工作满 18 个月后辞职或遭解雇,而他/她未曾放取任何年假(即 7 天),雇主便须向佣工支付工资,以代替她首 12 个月受雇而享有的年假,并另加其余按受雇日数比例计算的年假薪酬 (即 7 天 + 3.5 天 = 10.5 天工资)。
已受雇月(例如18月) | 工资代替年假 |
---|---|
首 12 个月 | 7 天 |
其后 6 个月 | 3.5 天 |
不过,如佣工在工作满18个月后,因犯了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他/她只有权获得工资以代替他/她首12个月受雇而享有的年假(即7天工资)。
所有外籍家庭佣工,不论服务年资的长短,都有权享有下列每年13天的法定假日:
- 一月一日;
- 农历年初一;
- 农历年初二;
- 农历年初三;
- 清明节;
- 劳动节;
- 佛诞;
- 端午节;
- 中秋节翌日;
- 重阳节;
- 冬节或圣诞节 (由雇主选择);
-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以及
- 国庆日。
佣工如在法定假日之前已为雇主连续服务满3个月,便可享有该假日的假日薪酬。
在以下情况,雇主须向佣工支付遣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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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工因裁员而遭解雇,或雇佣合约在期限届满后,因裁员的理由没有续订合约* ;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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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工在被解雇前,已连续为同一雇主工作不少于24个月。
如佣工连续为雇主工作不少于5年,而他/她
-
遭解雇或雇佣合约在期限届满后不获续约**,而解雇或不获续约并非基于严重行为不当或裁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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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注册医生证明永久不适宜担任现时的工作,并提出辞职;
-
年龄为65岁或以上,因年老而辞职; 或
-
于在职期间死亡。
雇主便须向佣工支付长期服务金。
不会。因裁员而遭解雇的佣工可获得遣散费,但不能获得长期服务金。
以下计算方法适用于计算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x 2/3) x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注]
注未足一年的服务年期则按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