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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暫緩發外傭工作證 港府准將屆滿合約期延長一個月

菲暫緩發外傭工作證 港府准將屆滿合約期延長一個月

 17:56 2017/11/16
 

經濟日報

菲政府早前暫緩向所有前往海外的勞工,發出海外工作證明,港府今宣布採取彈性安排,處理僱主與其即將離任的外傭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以減低事件對有關家庭的影響。

港府稱,針對現時外傭合約即將於今年底或以前屆滿,惟新聘請或計劃聘請的外傭,或受影響未能如期履新,可於僱傭雙方同意下,修改標準僱傭合約第2項合約有效期,延長合約最多一個月,至明年2月28日。

有需要的僱主可於今年底或之前,直接向入境處提出延長逗留申請,處方接獲申請後,會按既定程序及政策處理。

發言人直言,冀彈性安排可協助受事件影響或有需要的家庭,特別是部分有照顧長者及幼兒需要,可暫時繼續聘用其現任外傭,直至新外傭於菲政府恢復發出「海外工作證明」後履新,從而減低事件對他們的影響。

港府稱,市民如有照顧長者或兒童的特別需要,可向社署求助。

政府會繼續與菲律賓總領事館聯絡,要求菲律賓政府豁免香港於暫緩措施之外,並盡快完成調查,恢復向來港菲律賓外傭批出海外工作證明。

有關申請可於辦公時間直接交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外籍家庭傭工組,或透過郵遞方式遞交,申請所需文件包括:

  • 由外傭填妥及簽署的《從外國受聘來港家庭傭工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ID988A);
  • 僱主及外傭現有的標準僱傭合約正本(ID407)(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當中在第四頁頁尾訂明有關延長合約期的修改條款,並由雙方簽署作實;
  • 僱主簽署的確認信,說明延長合約期的原因;
  • 外傭的旅行證件(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及
  • 簽證費用190元